首页
南湖舫
心雨桥
獬豸台
文明苑
德馨苑
三味书屋
俱乐部
校友林
百草园论坛
关于本站
专 题 栏 目
最 新 热 门
最 新 推 荐
相 关 文 章
关于表彰2006年“三育人…
关于表彰2006年“三育人…
关于开展评选2006年“优…


您现在的位置: 十堰职业技术学院 >> 思政网 >> 德馨苑 >> 立德 >> 文章正文


关于开展评选2006年“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三育人”标兵和“三育人” 先进集体活动的通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1-17 15:43:24

 

关于开展评选2006年“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三育人”标兵和“三育人” 先进集体活动的通知

各党总支(党支部)、院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精神文明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全员育人的积极性、创造性,根据《关于深入开展三育人活动的通知》要求,学院决定开展评选2006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三育人标兵和三育人先进集体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1.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范围为本院在编在岗教职工。根据事迹材料评选,不分配名额。

2.三育人标兵的评选范围为2006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根据事迹材料评选,不分配名额。

“三育人”先进集体的评选范围为各系部、各机关和教辅单位、后勤集团,各系部教研室、图书馆所属部、后勤集团所属中心。评选名额为3个。

二、评选条件

基本条件: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于人民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关心学生,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年度考核等次为称职或称职以上。

具体条件:

(一)优秀教师

1.治学严谨,积极承担教学任务,能根据本专业的发展不断更新教学内容、探索教学方法,注重学生实践技能、创新能力的培养,教学效果优良。

2.为人师表,言传身教,结合专业特点,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专业思想、职业意识的教育,或积极指导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校园文化活动。

3.勤于学习,钻研业务,勇于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技能,积极参与教改项目及教学建设( 包括教材建设、课程建设、实训室建设等 )

(二)优秀教育工作者

1.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为师生提供及时、热情、周到、文明的服务,在服务育人、管理育人方面取得了较好成绩。

2.努力提高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能够较好地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精神与我院实际和本职工作相结合,工作有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果。

3.思想作风端正,顾全大局,团结同志。工作量饱满,年出勤率在95%以上。

   (三)“三育人”标兵 
   1.教书育人标兵:

1)具备优秀教师的条件。

2)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公民道德规范,注重家庭美德。

3)敬业奉献,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受到师生、家长的广泛赞誉。

4)能以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学生,以高尚的人格魅力影响学生。

5)尊重、关爱学生,师生关系平等和谐,被学生公认为良师益友。

6)团结协作,热爱集体,关心同志,谦虚谨慎,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

2.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标兵

1)具备优秀教育工作者的条件。

2)能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积极帮助解决学生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3)业务能力、管理水平突出。

4)正确处理各种矛盾和问题,在教职工中威信较高。

(四)“三育人”先进集体

  1.领导班子坚强。班子团结协作,有全局观念和改革创新意识,领导干部敬业精神强,以身作则,廉洁奉公,求真务实,得到群众一致拥护。

  2.制度健全。本单位岗位职责明确,规章制度健全,管理科学规范,工作有序高效。

  3.队伍建设好。教学单位注重加强本单位师资队伍建设,在教书育人中取得了突出成绩。机关、教辅及其它部门,服务意识强,热情为师生员工服务,为教学、科研工作排忧解难,得到广大师生员工的普遍好评。

  4.成绩突出。能够出色地完成学院工作,在改革发展、管理服务中有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果。

  5.作风好。本单位教职工职业道德好,精神面貌好,工作热情高,人心向上,风气正。无违纪职工。

三、评选程序

1.个人提名。510前,全院师生可通过书面方式推荐“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三育人”先进集体。经院“评先”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提名集中的个人、集体将直接送达其所在单位参与党政联席会议或党总支(支部)委员会审议。

2.单位推荐。510516,各单位民主推荐“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三育人”先进集体,经党政联席会议或党总支(支部)委员会集体审议后填写申报表,报“评先”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系部和后勤集团的推荐工作由党总支负责,机关和教辅单位的推荐工作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进行。

3.上报材料。531前,各单位整理好先进事迹材料,报院评先领导小组办公室。个人先进事迹材料为1500字左右,集体先进事迹材料为3000字左右。材料应突出特点,生动具体,有学习参考价值。

4.评审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三育人先进集体。610前,召开由院领导、各系部处室党政负责人、教职工代表、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在听取、阅读被推荐个人、集体的先进事迹后,投票评出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三育人先进集体名单,报院党委审批。

5.公示宣传。611625,将审批确定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三育人先进集体名单和事迹材料通过院报、网络、宣传栏在全院进行广泛公示、宣传。

6.评选三育人标兵。630前,向全院所有教职工和学生发放选票(编号),从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中评选出三育人标兵,报院党委审批。

四、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评选2006年“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三育人”标兵和“三育人” 先进集体工作领导小组(简称“评先”领导小组)。

  长:李德兴

副组长:魏文芳、李 

  员:刘玉敏、张德新、唐大超、杨民炎、李南峰

陈穗川、於全收、肖海华、常文斌

办公室设在党委工作部。

五、活动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按程序办事,真正把师生公认的育人成绩显著的先进个人和集体推选出来。

2.对在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或举报核实,取消其参评资格或所获奖项,三年内不得参评。

 

                          00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文章录入:曹郁辉    责任编辑:曹郁辉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字体: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十堰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工作部主办
    办公电话:86-0719-8117541 EMAIL:elongok@sina.com
    地址:湖北十堰市人民中路93号十堰职院办公楼五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