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二00六年冬季征兵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执行国务院、中央军委2006年冬季征兵命令和市政府、军分区征兵工作会议精神,现将今年学院征兵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本人自愿入伍,常住户口在十堰并在校读书的男性学生。二、征集条件 1、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颁发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 2、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颁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3、 年龄条件:在2006年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2岁(1984年1月1日至1988年12月31日出生)的男性学生均可报名。三、征集地点、电话 应征学生应持本人身份证、所在系开具的在校期间表现证明和一寸免冠相片2张,到学院武装部征兵办公室报名(办公楼一楼)。联系电话:8117546。 四、征集时间 10月23日至10月25日止,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五、征集办法 适龄学生在学校报名应征,经政审、体检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茅箭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 六、优抚待遇 1、对自愿应征入伍的学生,可保留学籍至其退出现役后一年内; 2、对批准入伍的在校大学生,服役期间其家属享受军属待遇,并由其入学前户口所在地人民政府按照有关义务兵家属优待的规定给予优待。七、实施阶段 1、宣传动员阶段:10月21日——31日; 2、目测体检阶段:11月1日——15日 3、政审、复查、定兵阶段:11月16日——12月9日 4、交接、输送阶段:12月10日——20 日 院武装部 二00六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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