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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德兴书记在创建湖北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6 8:47:55


高举创建大旗

努力把我院建设成为湖北省示范性高职院校

李德兴

200733日)

 

同志们:

新年好!在元宵佳节即将来临和新学期开学之际,我代表学院党委和行政向大家拜个晚年,并致以新春的祝福。

刚才魏院长代表学校与8个系部、8个职能处室签订了创建示范性高职院校目标责任书,标志着我院创建示范性高职院校工作全面启动,这是全面提升我院实力,建设好、发展好学校的大事,必须成为学校发展史上一个新的里程碑。

去年九月,院党委根据全国、全省职教工作会议精神,并经多次讨论研究,提出了创建示范性高职院的问题。随后组建了工作专班,制定了创建实施方案和相关实施计划。11月份,恰逢教育部、财政部启动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决定用5年左右的时间建设100所国家级示范性高职院校;省教育厅、财政厅也下发了《关于实施湖北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程的通知》(鄂教高[2006]34号),拟在“十一五”期间,重点建设10所左右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这就为我院的创建工作提供了政策保障。现在,我院创建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的实施方案和相关实施计划已被元月份召开的六届三次教代会审议通过。今天,我们在新学期的第一天就召开创建工作动员大会,目的就是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振奋精神,鼓舞斗志,增强信心,高举创建大旗,全面推进各项创建工作。下面,我讲三点意见,供同志们参考。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创建示范性高职院校的重要意义

教育部在去年已多次强调,今后一段时期,我国高职教育的发展重点是加强内涵建设,提高教育质量。推进措施主要有两点:一是指导面上1000多所高职院校办出特色,提高质量。这主要通过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去得以促进和实现。二是实施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带动全国高职院校持续健康发展,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高职教育,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因此,创建示范性高职院校至少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重要意义。

一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高技能人才日益增长需求的迫切需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对我国人力资源的结构和素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特别是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十分旺盛。而目前我国高职教育的规模虽然不小,但由于受办学理念、办学资源等诸多因素的制约,对学生的能力培养仍然十分欠缺,远远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计划,使示范院校在办学实力、教学质量、管理水平、办学效益和辐射能力等方面有较大的提高,突出“领导能力领先、综合水平领先、教育教学改革领先、专业建设领先、社会服务领先”,有利于发挥示范院校的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全国高职院校培养经济社会发展急需而且“适销对路”的高技能人才。

二是推进高职教育更好发展的一项重要战略举措。实施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计划,在我国职业教育发展上是第一次,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职业教育的重视和关怀。如果说“211工程”是国家面向21世纪本科教育的发展工程,那么“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计划”就是新时期新阶段高职教育的改革工程和质量工程,其重要性可以说是高职教育的“211工程”。通过实施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有利于凝聚全社会重视高职教育的共识,进一步优化高职教育发展环境,提高高职教育的社会认可度,引领高职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同时,通过一批示范性高职院校的建成,可以使高职教育先进的办学理念内化为制度,发挥他们在建立中国特色的高职教育体系中的示范和引领作用。

三是重塑高职教育形象的重要途径。近几年来,高职院校通过努力,规模不断扩大,社会也在逐步认同。但也存在许许多多的问题。有的忽视基础能力,盲目扩大规模;有的不顾教学质量,过早地将学生推向社会;有的违规办学和招生,严重扰乱了高等教育秩序,加之不少院校办学理念滞后,师资力量薄弱,学生管理不够到位,以及违规收费和乱收费等方面的原因,败坏了高职院校的形象,在人民群众中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因此,创建示范性高职院校,把规范、诚信、公平、正义作为高职院校发展的重要条件,有利于重塑高职教育的良好形象,有利于高职院校在社会中争取有力的地位。

四是改善我院生存和发展状况的最好机遇。我院作为全省乃至全国首批高职院校之一,虽然也曾经有一段光荣的历史,但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我们现在落后了,面临着被“边缘化”的危险。现在高职教育竞争日趋激烈,重新洗牌的局面即将来临。若我们再不实现跨越式的发展,就将不得不接受“淘汰”的命运。因此,创建示范性高职院校是我院面临的一次最好也是最后一次历史机遇。抓住了这一机遇,我们就将迈上良性发展的轨道。假如万一我们最后没有被评为示范性高职院校,但我们抓住创建的机遇实现了基础能力的改善和办学实力的提升,也必将为今后的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虽然我们目前创建示范性高职院校确实面临诸多困难,但我们也有一些有利条件,比如高教办学时间较长,在高教管理上有一定的经验,对高职教育的认识在不断深化,学校发展思路也比较明确。因此,我们要坚定信心、奋发图强,做到有条件要上,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

二、突出重点,全力推进“十项工程建设”

在我院创建湖北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实施方案中,已明确提出了创建工作的主要任务,我们把它们称之为“实施十项建设工程”。

一是实施新校区建设工程。学院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支持下,通过全院教职员工的艰苦奋斗,克难奋进,加快新校区的建设步伐,力争2007年底主要建筑工程基本竣工,2008年春季学生搬入新校区。

二是实施队伍素质提高工程。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提高教师的实践操作能力,提高“双师”素质教师的比例。启动名师评比活动,通过能力培训与考评工作,建设名师队伍。并本着“德才兼备、勤政廉政”的原则,建设精干高效的管理干部队伍。真正做到人才强校、管理兴校。

三是实施专业建设工程。加大重点专业建设的力度,结合“湖北机械”、“湖北汽车”、“湖北旅游”等优势产业和十堰建设“现代化汽车城、园林城、生态城、旅游城”的目标,构建适应地方产业结构特点的专业群;创新人才培养方案和育人模式,培育专业特色;着力抓好精品课程建设,组织高水平教师研究编写有地方特色的校本教材,尤其要加大实训教材的自主开发力度;加强校际、国际交流与合作,扩展办学功能。

四是实施实训基地建设工程。建设好高起点、成规模、标准化的校内实训基地,使之成为集教学、培训、生产、技能鉴定和技术服务为一体的多功能培训中心,为学院创造更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五是实施社会服务体系建设工程。整合和利用好校内外教育资源,构建服务体系与服务平台,大力开展应用技术研究、地方科技项目开发和职业技能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实用人才培训、再就业培训、职工在职培训、对口院校师资培训等社会培训工作,充分发挥学院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辐射带动功能。

六是实施职业能力建设工程。在专业建设与教学改革中,坚持以能力为本位,突出实践性教学,狠抓职业能力训练;以岗位资格素质要求构建课程体系、教学内容体系、质量标准体系和考评体系;采取有力措施推行“双证书”制度,保证每个专业至少有1门“证书置换”课程,开展和参加多种技能竞赛活动,提高各专业毕业生获得中级职业资格证(或技术等级证)比例,并力争高级证书的比例有较大的突破。

七是实施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建设工程。进一步突出质量管理在教学管理中核心地位,严格执行各项教学管理制度,完善各种教学质量标准体系和评价体系。教学质量监控要做到宏观与微观相结合,评价结果能真正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教学质量保障要做到管理与服务相结合,学院管理工作要优先保障教学工作的需要,尽可能为教育教学提供优质服务。

八是实施就业建设工程。积极拓展就业市场,建立就业目标市场信息网络,搭建就业桥梁;加强对学生职业生涯规划的指导和就业指导、推荐工作;及时与用人单位沟通,形成运行良好的信息反馈机制,稳定毕业生就业率,提高毕业生的就业质量。

九是实施产业建设工程。根据围绕专业办产业、办好产业促专业和围绕产业办专业、办好专业促发展的思路,大力推进产学研合作教育,积极引进企业、行业教育资源,做到资源共享,人才共用,利益互惠。在开展高教研究的同时,要大力开展应用技术研究和开发,力争在技术创新上实现零的突破,并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同时,学院将依托校内校外实训基地创建具有现代企业管理体制的校办产业,实现教学资源产业化,产业资源教学化。

十是实施校园文化建设工程。引进优秀的企业文化、地方文化,创新校园文化品牌;以精神文明建设为主题,深入开展“三育人”活动;狠抓校风、学风、教风建设,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把校园文化建设与宣传工程紧密结合,打造外宣品牌,树立学院的良好形象。

“十项建设工程”构成了我院创建工作的主要载体,着力点重在内涵建设,重在改革创新,重在社会服务,重在引领示范。这“十项建设工程”都是从国家《评估方案》和《评审标准》中提炼出来的,是一个完整的体系。其中,排在首位的新校区建设工程,是学院得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和前提,是一种物质载体,也是目前我们办学条件最薄弱的环节;校园文化建设工程是学院建设与发展的文化载体,关系学院的办学理念和育人环境;其它八项建设工程都是《评估方案》和《评审标准》中规定的重点建设项目,是学院内涵建设的质量载体。因此,我们必须举全院之力,克难奋进,保证十项建设工程的速度和质量,努力培育我院人才培养工作的亮点与特色。

三、抓住关键,为创造示范性高职院校营造良好的环境

1.加强领导,确保示范性高职院校创建工作健康发展。

创建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是我院“十一五”时期特别是近两年的中心工作,院、系都要将创建工作纳入议事日程,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各系(部)、处室要制定具体的创建工作计划,对抓什么、怎么抓作出精心安排,既要有声有色,形成浓厚氛围,又要扎扎实实,注重实效。要强化责任意识,实行创建工作责任制,分级负责,分层管理,院系和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都是创建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创建工作进展情况要纳入年度目标考核。

2.规范管理,不断提高高职教育管理水平。

管理出质量,管理出效益。高职院校要办出水平,提高竞争力,必须高度重视管理工作,把管理放在学校工作的突出位置,努力探索与现代高职教育相适应的管理体制、管理方式和管理经验。教育部已将2007年确定为“高等学校管理年”,我们要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部署,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工作。一是要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建立规范办学行为的长效机制,落实规范办学行为的责任,使规范办学行为工作落到实处。特别是在招生问题上,既要努力扩大规模,解决我院发展不够、规模偏小的问题,又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实行阳光招生。二是要加强财务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坚决杜绝乱收费。三是加强校园管理,努力建设和谐的校园文化,形成良好的校园文明,创造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校园氛围,推进校风、学风和制度建设。在制度建设上,近两年我们出台了一系列管理文件,但执行力度还不够。今后在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的同时,要在制度的执行上切实加大力度,以维持制度的严肃性。

3.创新模式,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质量决定生存。高职教育若没有一定的质量,将更加举步维艰。“十一五”期间,高等教育的发展目标就是要从把工作重点从追求规模扩张转移到提高教育质量上来。为了提高高职教育质量,教育部即将下发《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省教育厅也将印发《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明确高等学校教学工作指导思想,提出加强教学基本建设、深化教学改革、严格教学管理的工作意见。对这些意见,我们要积极贯彻落实,进一步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切实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改革人才培养模式,进一步优化专业结构,深化教学内容、课程体系改革,加强优势特色专业建设,建立和完善教育质量保障体系,进一步夯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基础,不断增强我院的综合办学实力和整体竞争力。

4.维护稳定,确保学院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秩序。

稳定工作事关全局。没有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我院创建示范性高职院校的工作就无从谈起。因此,我们必须切实树立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始终把维护学校稳定摆在重要位置。今年是非常重要的一年,十七大要召开,省九次党代会也要召开,高校稳定工作的任务尤其繁重。当前,我院总体上比较稳定,但也仍然潜伏着一些影响稳定的矛盾和问题,我们必须认真关注,及时化解。今年,中央要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年”活动,我们要定期分析排查影响学校稳定的因素,重视从源头上预防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校园内部,防止个别问题群体化、简单问题复杂化、内部问题社会化、局部问题全局化。要进一步加强综合治理和安全防范工作,努力构造和谐校园。

同志们,建设示范性高职院校,是以提高教育质量为主要标志的内涵建设,既是国家的要求,也是人民群众的期望,更是高职院校自身建设与发展的需要。我们高举创建示范性院校工作大旗,顺应了新时期新形势的新要求,也是加快我院改革发展的难得机遇。现在,我们的奋斗目标已经明确,工作措施已经制定,只要我们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求真务实,开拓进取,我相信我们的目标就能够达到,我们的目标也一定能够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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