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处作为学院的一级财务机构,在院党委、行政的领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及国家有关财经制度,统一管理学院的各项财务工作,编制学院财务收支预、决算,集中管理学院各项资金,参与学院经济活动方面的决策并不断加强自身队伍的建设,同时履行以下职责:
1、在主管院长的领导下,对全院财经活动实施归口管理,凡属事业性收支均由财务处统一核算和管理。
2、根据国家财经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学院财务规章制度,并贯彻实施。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学院各项事业计划,编制学院综合财务预算及部门经费预算,力争综合平衡。
4、对批准的预算实施有效的管理,根据年度收支预算,积极组织各项收入,防止财源流失,硬化预算约束,本着节约的原则,合理调度资金,严格控制超预算支出,将学院有限资金用到实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5、提高会计核算质量,如实反映学院综合财务收支预算的执行情况,及时编制和报送财务报表,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对财务工作中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
6、负责管理学院收费工作,制定收费管理规定、办理收费项目的申报、变更等手续并负责收费票据的购买、使用、核销和管理工作。
7、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学院资产的管理,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
8、参与学院重大经济活动的决策,努力为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服好务。
9、负责全院财务人员和财会机构的管理,加强财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自身修养。 财务处现有在编人员4人,其中具有大学学历4人;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2人,具有会计师职称2人。
财务处以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为宗旨,本着团结、敬业、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竭诚为广大师生员工服好务,努力为学院的发展做出贡献。